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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1-05-17 09:38 访问量: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97日至1020日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今年115日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于1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局长王俊切实担负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3次召集会议专门听取巡察整改方案制定情况。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每条措施均明确了整改时限、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工作要求和局整改方案安排,我局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各项任务正按序时进度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推动军人荣誉体系建设有差距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够系统,研究不够深入,对党中央在新时期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未能充分理解“加强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工作理念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转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各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悬挂光荣牌的重要意义。对照国家、省关于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规定的问题。

二是组织召开光荣牌悬挂工作现场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光荣牌悬挂有关工作。推进会上,组织各市、区就悬挂光荣牌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进行了交流,并传达了上级部门关于光荣牌悬挂工作的最新要求。

三是加强对光荣牌悬挂工作的日常业务指导和督查。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加强“上联下通”,对高校新生光荣牌悬挂、人户分离光荣牌悬挂、新老光荣牌换发等一些拿捏不准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法。同时,加强跟踪检查,全面掌握全市光荣牌悬挂工作进度,及时督促指导。

四是拟于近期召开苏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动员大会,将明确把“光荣牌悬挂或换发完成率、安排专人上门悬挂情况、建立悬挂光荣牌台账情况”纳入考评标准,借助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活动力量促进该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2.关于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五有(有编制、有人员、有机构、有经费、有保障)”要求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促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各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督查和指导力度,持续推进服务中心(站)星级达标创建,全力推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

二是召开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会议,布置加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任务,推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质增效。

三是下发《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指南和任务清单(试行)》,明确要求全市104家镇(街道)服务站和所有300人以上的村(社区)服务站年底前完成示范型创建任务。

(二)在推进解决转隶后遗留问题韧劲不足,资产划转不到位方面

3.关于局党组在机构组建后推进资产划转移交协调力度还不大,成效还不够明显的问题。

一是主动与财政、民政、机关事务局等单位沟通协调,由分管领导带队与民政局相关领导协商,切实摸清底数,逐步建立台账。

二是组织专门人员做好档案查找工作。

(三)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充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4.关于在服务保障退役军人权益的政策制定方面有过于求稳心理,主动意识不强的问题。

根据省对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实自主择业干部住房补贴。做好从2001年起的住房补贴补发工作。截至20201031日,我市已一次性全部完成2019年住房补贴的发放和2002⁓2018年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

5.关于对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指导还不够的问题。

一是完善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指导机制。加强对各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督查和指导力度,全面掌握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基础设施建设、硬件设施配备、退役军人服务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情况,了解基层退役军人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对各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统计,准确掌握专职工作人员人数、主要工作内容等情况,为下一步更好地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

二是适时更新“全国退役军人困难帮扶援助服务信息系统”,动态掌握辖区内困难退役军人家庭状况。联合苏州市东吴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做好2021年度困难退役军人大病保险核实工作,综合运用兜底救助、关爱基金等多种渠道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组建苏州市优秀退役军人宣讲团,开展“走进千家退役军人企业活动”,开展调研走访和帮扶工作,宣讲党史和广大退役军人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的先进事迹。

三是开展“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和“300人以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信息核对统计工作,不断完善基层基础建设。对“村(社区)党组织退役军人任职情况”及“基层‘两委’退役军人数量”统计摸底,为及时掌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中退役军人数量奠定基础。4月中旬,赴部分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开展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专题调研,积极探索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功能作用、加强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新途径。局主要领导带队赴贵州遵义、安顺学习考察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就业创业、“兵支书”培育及红色纪念设施维护提升工作。

6.关于在当好军转安置工作“服务员”方面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与部队沟通交流,主动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在省下达移交安置计划后,广泛宣传,深入调研,积极沟通,高质高效完成移交安置任务。

二是成立市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将相关部门纳入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进一步打好基础。

三拟订《苏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服务项目)待省财政厅资金管理文件下发后,立即进入招标程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就业创业培训机构。

7.关于在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方面手段不多的问题。

一是开展“军人退役一件事”“一网通办”调研。成立“军人退役一件事”工作专班,在全市范围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军人退役报到流程、军人退役报到信息化建设情况及军人退役报到各阶段的输入材料(信息)和输出材料(信息)等细节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二是成立“军人退役一件事”工作小组。邀请组织部、公安局、人社局、大数据局、医保局、军分区等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主动与相关单位对接沟通,制定工作方案和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依托大数据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深入沟通数据要求、优化方式、对接途径等事务。

三是组织专班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的政策文件,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数字苏州”和“一件事”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制定“军人退役一件事”的建设目标和规划,落实“军人退役一件事”建设细节,积极向市“一件事”专班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理顺各相关单位的数据共享目录清单、接口类型及标准流程。目前已初步形成“军人退役一件事”框架。

8.关于在做好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和权益保护方面还有不足的问题。

依据《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派员参加学习培训,将省厅学习培训课件、内容等带回进行横向交流。

9.关于在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基本民生等方面还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2021年三大帮扶项目已经完成两项。关于做好2020年度“苏州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关爱基金”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已下发;姑苏区“苏惠保”全覆盖三方协议已完成,人保财险困难退役军人大病保险正在进行中。

二是姑苏区“苏惠保”全覆盖工作已经完成,各地已经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购买保险等帮扶措施。

三是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明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退役军人增发保障金标准的通知》,明确低保家庭中的退役军人增发20%的保障金,对就业困难人员纳入人社认定范围。

四是有提升职业技能需求的退役军人可以免费参加《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相关技能培训,退役军人可以直接向人社部门报名,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

(四)在四风问题纠治不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方面

10.关于局党组在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定位、人员配备等方面考虑不周全,与实际工作情况结合不够周密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退役军人工作职能定位的理解。拟制学习计划,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学习深化对退役军人工作职能的认识和理解。

二是将教育培训列入局党组工作日程,局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常研究、抓落实,制定每季度学习计划和内容,积极参与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全过程,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坚定信仰信念,锤炼初心、体悟使命,凝聚锐意进取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的原动力。

三是积极调整干部岗位,年初将一名业务处室中层副职轮岗至办公室任副主任,并根据人员特长和专业能力重新明确办公室人员分工。同时向编办申请编制,成立秘书处和就业创业处,目前等待批复。

11.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季度局领导班子赴各县(市、区)和基层一线对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开展调研。

二是加大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发挥基层服务体系的作用,将问题尽可能解决在基层。强化律师服务,扩大帮办跑办的范围。

12.关于官僚主义未彻底根治的问题。

一是结合“三项机制”对年度工作要点推进情况每月开展督查督办,并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全力提振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二是召开局作风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表彰先进、查找不足,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在部、省厅指导下,研究拟制《苏州市建设退役军人事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工作方案》。与苏州大学退役军人事务研究院开展联合调研,为解决退役军人事务发展的突出问题提供方案。

(五)在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财务制度科学性有待提高方面

13.关于局党组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重新修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

二是研究制定《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

14.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的问题。

一是修改局慰问规定。参照《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重新修订慰问标准。

二是对直属单位开展审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派出审计组对各直属单位2020年度财务收支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进行整改。

(六)在两个责任履行有弱项,廉政建设有差距方面

15.关于局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召开作风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二是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制定下发《2021年度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及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三是每月召开机关纪委例会,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最新要求,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四是利用元旦、春节、五一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清风行动”自查检查。

1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弱项的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机关纪委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项,涵盖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及时提交局党组研究。

二是根据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机制,更加精准有效地完善对重点岗位和关键条线的监督。

三是根据各单位、处室提交的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表,拟于年中着手调研,修改完善有关规定,推动相关制度建设。

17.关于警示教育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对接纪检部门,拟于下半年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图片展或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一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

(七)在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方面

18.关于局党组对下属单位缺少有效监督方式,在监督管理指导上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部分下属单位存在内控制度缺失、执行制度不严、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修订和完善原有内控制度。督促各直属单位梳理完善现有规章制度,做到有规可依。重点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按要求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大小项目签订合同与廉政(安全)责任书。

二是开展财务制度学习培训。组织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主办会计、出纳开展财务知识学习。结合实际案例对采购管理制度、资金支出审批要求及报销流程、差旅费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制度等内容进行学习。组织交流学习,就执行财务制度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化解,组织各单位财务人员相互学习交流。

三是抓好项目预算编制。各大小项目坚持先做预算,列出明细清单表后经直属单位支委商议决定。

四是严格规范项目投资控制。坚持项目审批制度不放松,重大项目必须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并报局党组审批通过后执行。

(八)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决策不规范方面

19.关于局党组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一是拟制《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今年分别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二是联合苏州大学退役军人事务研究院开展座谈、调研,加强政策制度研究创制,探索退役军人工作新路径,切实提高退役军人的幸福感、归属感。

20.关于党组议事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印发《中共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组会并遵循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事项取得实效。

二是制定党组议事清单,明确上会议题审批程序,规范召开党组会议。

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会前沟通、讨论充分、决策民主。充分发挥议事规则特别是决策程序在决策中的把关功能。

四是落实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班子成员充分发表各自意见,深入讨论。党组会议形成会议纪要予以印发。

五是明确一名办公室副主任为党组会议记录人,并对记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记录人员能力。

21.关于集体决策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局主要领导与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予以修改完善。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党组会等形式,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处室)做好廉政谈话教育。

(九)在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

22.关于局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继续坚持每月1次的机关党委例会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基层支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工作指导。

二是按照上级要求,继续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胥江军休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写入党建工作要点,列入督查督办范围,确保2021100%党支部达标。

23.关于基层支部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开展军休机构基层党组织设置专题调研,为调整优化军休机构党组织设置做好准备。

24.关于组织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做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支部退休干部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精心物色退休支部书记人选,加快推进退休支部组建。

2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改进民主生活会组织方式,在23日召开的2020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多讲批评和建议的话,不讲成绩和肯定的话,杜绝好人主义倾向,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是拟制《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明确一名办公室副主任为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人。

三是结合“五一”前后清风行动自查工作,对各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会一课”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现场检查。

26.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支部结合“三会一课”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党费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开展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自查,及时整改不规范的问题。结合日常走访,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抽查,目前所有支部均已按规定按月收取党费。

27.关于离“一支部一品牌”的工作目标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结合全市党建品牌申报工作,对局机关“老兵最舒心”党建品牌进行梳理分析,强弱项、补短板,进一步增强品牌创建质量。

二是按照党建品牌建设“五有”标准,加强对“一支部一品牌”工作的指导,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更好发挥烈士陵园、军休干部讲师团教育作用。

(十)在干部融合有待加强,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28.关于局党组对单位组建后干部队伍的融合缺乏有效举措的问题。

一是以活动团结凝聚干部职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太湖游击队纪念馆”,参加“市级机关微型马拉松”“电影党史课观影活动”“三八妇女节健康+美丽”“军营一日”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二是以关爱团结凝聚干部职工。向干部职工征集工作、生活等方面意见建议二十余条,整合制定9个方面措施并积极整改。

三是筹划干部交流方案,目前移交安置处副处长已轮岗至办公室任副主任。

四是结合实际情况,着手修订完善干部管理制度。

29.关于职能整合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服务中心职能定位,拟定与机关处室职能界限,对与机关相互交叉的职能明晰职能职责,严格履职尽责。

二是拟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三定”方案初稿并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

三是当前已经取得市财政评审报告,正在拟定办公楼功能布局方案报局党组进行2次审核。适时启动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

30.关于选人用人实绩导向不够鲜明的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在干部考核推优和干部职工入党等过程中注重民意调查,并就推荐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二是局机关公务员逐月填写平时考核登记表,并报分管领导评价打分。

三是严格落实“三项激励机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与干部职工谈话交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四是组织部门对局成立以来提拔的干部任职情况进行打分,广泛征求意见,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社会公开稿)

31.关于干部年龄结构整体偏大的问题。

一是根据直属事业单位需要,2021年公开招聘绿化管理与养护、财务管理、办公室文秘等专业人员。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岗位人员制定中长期培养计划。

二是筹划局年轻干部培养锻炼计划,重点关注、培养业绩突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年轻同志,加大培训力度。

三是制定局2021年培训计划表,从政治素养、办文办会、优抚政策、移交安置等多个方面不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四是今年初已轮岗一名副科职领导。

五是制定2021年度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工作方案。

32.关于对干部管理缺乏有效激励机制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在局党组直接领导下运用第一种形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纪实台账,定期向党组报告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定期督查督办重大事项开展、制度落实等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业绩评定、提拔任用、奖惩兑现的重要依据。

二是局机关公务员逐月填写平时考核登记表,并报分管领导评价打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我局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三个多月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市委要求相比,与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持续深化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发展的持久动力。

一是持之以恒地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要求以及局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安排,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抓好后续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坚持紧盯不放,力争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在抓常抓长上下功夫,一以贯之地抓好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均按序时进度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持之以恒地全面推进管党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健全选人用人机制,继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综合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进一步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切实以制度管人理事,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三是持之以恒地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系统总结巡察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制定一批退役军人工作改革创新、推进从严治党、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将巡察整改的有效之举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坚持下去,通过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同时,对已经出台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确保制度的严肃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8707030,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委(纪委);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姑苏区西环路2565号;邮编:215002;电子邮箱:jgjw@sztyjrswj.suzhou.gov.cn

中共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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