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2-20 15:34 访问量:字体: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围绕年度工作重点,以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为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依法全面履职,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奋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带头率先垂范,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局党组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各方力量,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今年3月,在召开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后,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结合全年重点工作,第一时间制定《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2023年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单位2023年度综合考核细则》,修改完善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联动事项,将普法宣传教育、政策文件制定清理、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政务公开等多项内容纳入到《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工作要点》中,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治建设工作有专人调度、任务有落实、考核有专项指标量化的工作体系,让法治政府建设与局年度重点工作同频共振、双向融入、同心同向。

二是夯实工作责任。局党组自觉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以开展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活动为契机,聚焦退役军人社会尊崇与权益维护,推动基层治理善于运用法律和制度开展治理,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是加强学法述法。严格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规定,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年度领导中心组学习计划,目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专题集体学习研讨6次。通过学法述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坚持精准务实专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通过自主学、集中学、专题学、研讨学等多种途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等重要文献。今年7月,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书记、部长裴金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上发表的署名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就工作中如何更好贯彻落实谈心得、述体会。局OA系统常年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教育宣传系列课程,让局系统干部职工方便快捷学、随时随地学。

二是加强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方面,严格落实年度普法计划,利用“戎耀练兵平台”日日学、周周练,开展“三会一课”、民法宣传月、法治开讲、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11月,在前期梳理出来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的基础上,开展全系统“学法律、学政策、学业务”活动,编写退役军人优惠优待政策汇编,并将法律法规化为10个专题,每个专题由业务处室领学,把法治宣传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做在平常。另一方面,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和公职律师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其知识储备,提升其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服务对象普法。加强服务对象普法力度,综合运用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开展学习宣传。在局官网、官方微博开通“普法专栏”,开展法律咨询、政策解读、政策问答,常态化宣传典型案例和法律政策释义解读。组建“退役军人红色宣讲团”,遴选优秀退役军人深入开展普法宣讲,从退役军人法律工作者的角度,讲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权益。采取退役军人喜闻乐见形式,制作普法海报、政策宣讲手册放置在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窗口,方便退役军人随时取用翻阅。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八一前夕,联合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及律所开展为驻苏某部官兵提供《民法典》专题讲座、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军人法律援助政策宣讲和“面对面”法律咨询服务,在官兵中不断掀起浓厚的尊法崇法良好氛围。

三、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全面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扎实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以“规范行政事务工作流程、查找行政事务工作短板、做好承上启下”为抓手,年内相继制订出台《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大院和办公楼管理规定》《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管理办法》《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程序》(试行)《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管理制度》《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明办公室”、“先进处室”评选办法》等制度文件,不断推进机关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能力提升。

二是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积极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出台《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实现法律顾问主动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重大决策制定、重点工作推进和政府重大合同审查、签订,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集体研究前必经合法性审查,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三是扎实推进以法治护改革创新。统筹推进退役军人先行试点工作,从政策制定角度定规矩、明方向。一方面,相继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州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的实施方案》《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指南(试行)》《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清单(试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统一各县级市(区)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公示模板等,在优待抚恤、服务保障、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救助等方面先行先导先试。另一方面,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订《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管理办法》,对原有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通知进行了全面的修改,为做好工作做出有力支撑。年内对1件文件进行了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列入清理范围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09〕89号)进行仔细研究,确定其继续有效,确保了文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做好《江苏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省人大立法调研,先后3次组织处室、单位进行《江苏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研究,反馈立法建议7条,被上级部门采纳2条。

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持续促进执法质效大提升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常态化落实好“三项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已退休、调出、辞职、调离业务岗位及其他不符合持证条件人员进行删除、注销、调出操作,同时在省市两级执法平台上对执法部门、主体和人员信息进行了更新完善,确保执法信息更新“全覆盖”。目前局机关共有5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3名具有行政复议人员应诉资格。

二是开展全市服务保障体系督导检查。对照《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指南(试行)》《苏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清单(试行)》两项工作规范,调研市(区)、镇(街道)及300人以上村(社区)三级服务中心(站)落实情况。以督导检查为契机,制定服务体系常态化检查方案,下发问题整改清单,督促指导基层服务中心(站)问题整改。

三是做好全口径权责清单编制试点工作。编制形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梳理形成10个业务领域编制权责事项共74项,并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确定核心权责事项22项,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五、坚持有效有力有为,全面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做好市人大《退役军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工作,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成效得到市人大高度肯定。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政协提案1件。与此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退役军人关心的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发布政策解读,对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事项第一时间进行公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截至11月12日,共处理政府依申请公开4件,出具意见书4件。

三是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及时召集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及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分析研判,一对一拿出应诉方案,同步做好应诉答辩等各项准备,确保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形成合力。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年内发生行政诉讼1件。

六、坚持践行法治惠民初心,着力提升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做好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全面落实信访事项办理“13712”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涉退役军人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建立质量评查机制,每月评查办理质量。提前完成信访六类存量问题36件化解任务,化解率100%。同时,积极探索研究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困难退役军人燃眉之急,减少因困难引发的初信初访。

二是不断延伸退役军人法律服务触角。持续加大法律援助联络点在镇(街道)级服务站的建设力度,全市建立起“1+10+N”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中心(站)110个,最大限度满足退役军人法律服务需求,有效打通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打造退役军人政务服务苏州样本。全面发挥“军人退役一件事”平台作用,平台在苏州市城市生活服务总入口APP“苏周到”、昆山地方生活服务入口APP“鹿路通”、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全面上线,退役军人随时随地可线上填报申请。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一件事”平台使用业务培训会,下发《“军人退役一件事”平台填报指南》,平台自2022年9月上线以来得到广大退役军人充分肯定。

六、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在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中,我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也意识到工作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法治队伍力量不足,因编制限制,我局无专门法制机构,无专职工作人员,现有工作人员数量跟不上日趋繁重的法治建设任务步伐;

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干部习惯于老思维老办法考虑和解决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性积极性有待提高等。

2024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和退役军人各项工作深度融合,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法治促发展、靠法治保稳定、用法治惠民生;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效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好重点群体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分享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分享文章到